圆首龟趺,高828厘米,宽190厘米,厚72厘米。明洪武三年(1370)诏令废除岳镇海渎诸神历代封号,碑文是明太祖朱元璋整顿祭祀礼制,恢复岳、镇、海、渎诸神其自然名称,规定了“天下神祠无功于民不应祀典”的原则。